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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瘋了才會在接近中午的十一點多頂著三十二度的高溫跑去爬山。

不過其實,挺有成就感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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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於上青天的陡坡。

 

爬到中途遇到某團體舉辦的登山活動,一直問我們是不是同路的,說是攻頂完可以到服務台蓋章領紀念品,之後到了休息區又有人問我們要不要來蓋個章,我說我們沒有報名耶!

那男生說:「沒關係,做個紀念嘛!看有沒有空白簿子可以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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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天國的神聖階梯。(幾乎是垂直的阿@@)

 

於是下山時我問馬自達:「你不覺得會來爬山的人都很友善嗎?每個都笑笑的相處起來很舒服,不會有百貨公司裡排隊搶名牌包的人臉上那種狠樣(事後想想,這不是廢話嗎?)。」

馬自達回答:「我覺得是我們太奇怪吧!有任何正常的年輕情侶會把爬山當約會嗎?其他都是中年人當然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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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看會有種空間錯位的迷離感。


這個嘛,我也覺得很奇妙,我們約會的地點為啥都是些詭異、無法彰顯淑女氣質的地方。話說有一次,我把自己畫的美美穿了件薄長袖小外套出門赴約,結果那天爬了超過一千階階梯,整個人差點沒累死在山林裡,又有一次因為晚上要看電影,我穿了心愛的紅色高跟鞋出發前往浪漫北海岸,跛著腿在海灘上踩出一個又一個又圓又深的小洞,還把鞋子踢出一塊再也修不好的刮痕,從此以後出門前總要照例問一下:今天天氣怎樣?我們要去的地方很陡嗎?會踩到泥土或沙子嗎?會不會脫妝?能不能穿有跟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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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慈母峰,看到鋸齒狀一排了嗎?沒錯,那是階梯。


剛開始好像是因為我一句想要減肥是吧?但其實這樣也不錯,算是另一種生活情趣,電影院總有院線片都不好看的時候,大餐廳也不是每次都有財力吃,更何況我覺得人在疲累的時候最能展現真實的自己,看著另一半浮粉眼線汗漬滿臉還能不離不棄,這才是傳說中至死不渝的真愛啊!!!

嗯...我是開玩笑的。

後來爬完山後,我們又去找傳說中的十分瀑布,在午後烈日下迷路加閒逛了快兩個小時,回家時不得不靠邊停車兩個人一起睡死路旁。

所以說,嗯,真是難忘的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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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虫殿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