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我的都知道我的脾氣是世上一等一的溫和,溫和到接近怕事鄉愿的程度,除了偶爾跟路人吵吵架外,平常是那種明知每堂都有到作業也有交,被當純粹是因為教授看不順眼,還會硬著頭皮重修而不去據理力爭跑申訴程序的人。論原因主要是我認為與佔我便宜的人繼續周旋只會白白浪費我的肝功能。人生在世就是有這麼多不公不義,很多事情大笑幾聲過去,憑我的個性是照樣能雲淡風輕的。

當然自知如此想法有夠阿Q,所以始終將它列於改善名單前三名的重大缺點。老實說我頗羨慕能夠自在地上演拍桌大吼叫你們經理過來的剽悍人物,有沒有得到實質補償其次,光是看到一群人對你鞠躬哈腰say sorry,那種爆表的爽度就足以平息一切怒氣了。




能夠在畢業後一個月內就找到長期工作,加上工作內容是自己喜歡的類型,如此神來之筆的幸運讓我著實雀躍了好一陣子,然而,世上果然沒有那麼好的事。就在昨天,也就是我開始上班的第三天,我在拼命趕稿猛敲鍵盤時突然接到老闆傳喚。在那間小巧的內部辦公室裡,老闆面色鐵青地告訴我,據可靠消息指出,我在每天例行的早會上做自己的事,他經過深切的考慮,認為我無法適應公司文化,他為此深表遺憾,並祝我在下一個公司能適應的更加良好。

瞬間的感覺只能用錯愕形容。首先,早會是什麼?不就是一群人在自己的位置上,唱唱跳跳外加呼喊精神口號?歌我唱了,舞我也跳了,只有精神口號因為剛來公司還不太熟而沒有開口,你要說我在做自己的事,我不好反駁,因為那時的確是正在對著鍵盤敲敲打打,這我不否認,但是,嘿!用這種理由直接把新人開除,會不會太鳥了點?在新人第一份工作上班的第三天,就要求新人必須熟知公司文化,做錯馬上走路,這是哪門子詭異的文化?再者,當下在做其他事的絕不只我一個,除了被人背後捅一刀外,我實在找不到任何更深入理由的來解釋我被人舉發的原因。才進入公司三天就因樹敵而慘遭鬥垮,如此一來我絕對可以名列此公司史上最快因派系鬥爭而被趕跑的炮灰前三名,我該高興嗎?

整件事最可笑之處還在後頭,出了會議室後,我的主管以同情又抱歉的眼神看著我,告訴我老闆為此非常生氣,連帶著她也被教訓了一頓,就在我覺得啼笑皆非的同時,她又對我說告密者正是我旁邊那位看來十分精明幹練的大姊頭。

阿密陀佛!她今天才搬來我位子旁,我認識她有沒有超過一個小時?回想起來,除了曾問過一句「你也是新人嗎?」之外,我們之間沒有任何互動,這樣都有辦法樹敵,真能破金氏世界紀錄了。當下我不生氣,只有種見證世界奇聞的新鮮感。臨走前同樣也是新人的同事帶著楚楚可憐的眼神問我:「你就這樣丟下我一個人?」說真的知道一切後我還真不曉得有啥好留戀的,當下包袱款款,閃人。

事後我將這件事告訴每個人,大家的反應都非常歡樂,我親愛的婆婆甚至直接大笑出聲,直說第一次聽到這麼新鮮的解聘理由,宋妹則說我這種經驗會讓她害怕上班,不過我相信她衰不過我,應該不至於遇到如此有趣的事。

而這整件事和阿Q有啥關係?根據公司合約,新人做不滿七天離職是拿不到薪水的,但只要我肯去申訴,這樣的規定會因違反勞基法不能成立,所以說,若以月薪換算時薪,公司應該付我1333.33333元。照理說我應該搞得這家公司天翻地覆,但因為我實在不想再和他們有任何瓜葛,所以就此作罷。只能說就是有我這種懶惰怕事的勞工,才會養出無數天不怕地不怕的僱主,我算是助紂為虐了。








PS1:因為剛進公司不熟不會唸精神口號是騙人的,真正原因是內心深處覺得太愚蠢,好好一家普通公司,搞得跟直銷、補習班一樣幹嘛?

PS2:對那位大姊頭,我事後想想,如果真要說我說錯什麼話,應該也只有問她是不是新人,還記得她當時面帶甜甜的微笑回答我:「對呀我是。」後來才知道她已經待了無數年屬於大姊級的人物。

PS3:後來據那位同事說,新來的美編也走了,宋妹之前的推測或許還真有其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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