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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樣作品很難得可以叫好又叫座,叫好難,叫座更難。因為凡是東西叫座,自然會冒出一批人來叫好;而真正有品質的東西,即使大家都知道它的好,卻也不一定會紅。

這就是「懷才不遇」這個詞兒冒出來的原因,也是創作者走上餓死命運的絕對因素。

這就讓我想到層次問題,舉凡書籍音樂電影,只要是商品,層次高者必定是小眾,小眾作為商品而言是完全失敗的。因此,身為一個創作者,在想要出名的同時,卻抱著過於清高的鄙視心態面對大眾潮流,這樣的人絕對不可能成功。

所謂成功指的當然是名利雙收這檔事,美女圖總是比風景圖點閱率來的高嘛!一個人一心想要自己的相簿點擊率高,卻堅持一二十本相簿放滿他悉心拍攝的風景寫生,當發現美女相簿一天的點擊率是他的一二十倍後,再來怪大家滿腦色情、一點水準都沒有,這人是不是有點蠢?

想要靠創作吃飯,就必須順著人性的心理,再加上一點包裝。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的崛起是只靠堅持而無這層人性面貌的推波助瀾。英雄是塑造出來的,暢銷作品也是,有了良好的 文筆 / 音樂底子 / 繪畫技巧 後,剩下的就看你有沒有順著人性與潮流而行,再配上宣傳,想要不紅也難。

我要說的重點到底是什麼?我的重點就是:我應該永遠沒辦法靠創作為生了,因為我發現我一直以來最鄙視的東西都是近年來紅透半邊天的。只能說是我太高傲,又該說我生不逢時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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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虫殿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