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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22,也就是傳說中四年一度驚險萬分一票定生死的總統大選選舉日,有鑑於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在這麼大的選舉裡有投票權,想當然是一定要去湊湊熱鬧的。


因為上次立委選舉非常豪放的棄了票,所以直到今天以前,我對選舉流程可以說是百分之百的陌生,事前難免有點緊張,但想想,不過就是投票嘛!能有什麼難的?領個票蓋個章就好了,想來也不可能發生什麼意料之外的事,於是我就抱著輕鬆的心情,跟著全家人一起去完成這項神聖的使命。

剛開始的一切都很順利,走在我旁邊的老爸也很謹慎的預防我做出任何蠢事,於是我順利的跟著大家排隊、順利的繳出選舉通知單和印章、順利的領到了傳說中的選票(比我想像中要小張多了),就在我又興奮又緊張的要進入圈票區時,我老爸說了這麼一句話:


「把妳的印章交給我。」


現在仔細回想,這句話真是佔有無限的重要性,代表著老爸預防我做出蠢事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我那時候不知是太過興奮,還是隱匿許久的叛逆因子突然爆發,我居然沒有乖乖交出手中刻有我大名的黑色印章,就這樣帶著印章進入。我順利在桌旁找到了紅色印台,順利將印章狠狠壓入印泥中,對準長方形中央,一壓,選票上原本白淨無暇的圈選區就這樣印上了無可抹滅的紅色印記,一切看來是多麼的完美,但卻又好像有什麼地方不對,我楞了半秒後才發現,那是因為……





幹!!!!!!我蓋的是自己的印章啊!!!!!!!!!!!!!





好死不死,就在我欲哭無淚楞在裡面時,一位非常熱心的服務阿姨掀起了簾子的一角,看到那塊紅色印記以後,馬上以百分之百能讓全部人聽到的分貝大叫:「唉呀!糟糕了!」幹你媽的,選務人員偷看別人投票是對的嗎?

當場我很想把手中的票銷毀,於是問出了一個更蠢的問題:「能不能再領一張?ToT」想當然爾是不行,大家紛紛以表面嘆息實則憋笑的複雜表情望著我。一切都是那麼的無奈,在我終於明白自己既無權揉爛手中的選票也不能將它帶出場時,就只剩下一條路可選,也就是,將那張印有我大名的選票投進投票箱,讓已經變得萬分特別的它跟著同伴們一起沉淪。

我有預感,在開票那刻來臨時,它將讓開票的選務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會心一笑,順便也多一個茶餘飯後聊天的話題,真是功德圓滿的一張選票啊!

而我呢?我最後在大家的注目禮與老爸「笨的跟豬一樣」的指責聲中黯然離去了。

幹!第一次選總統就投廢票,真是令人難忘的選舉經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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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虫殿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